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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须知

您好!欢迎您给《咨询投诉》提交来信。为规范咨询投诉来信办理工作,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国办文件有关要求,经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二、受理信件范围

1.对全县经济社会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2.对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3.对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4.属于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

三、不受理信件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职责及管辖权限之外事项;

3.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解决的问题;

4.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5.无实质性内容,匿名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

6.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来信。

四、写信注意事项   

1.请在您所选择部门(单位)的职权范围之内咨询或投诉,避免投信有误得不到有关部门及时答复;

2.信件内容请一事一投,同一事项请勿重复提交;

3.反映问题应说明诉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4.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办理和反馈;

5.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6.您提交的信件如符合受理条件,有关部门(单位)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请耐心等待。   

五、操作指南

1.注册。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也适用于“县长信箱”栏目。

2.登录写信。打开我要咨询投诉”,仔细阅读“咨询投诉须知”并同意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后,即可咨询投诉。写咨询投诉,请选择正确的受理单位,是否公开项,如果您选择,表示您同意我们可以在网上公开您的咨询投诉和咨询结果;如果您选择,我们将对您的咨询投诉严格保密。

3.查询。登录政民互动栏目的咨询投诉,在编码查询处输入咨询投诉查询码。

感谢您对《咨询投诉》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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