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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84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04-08 |
发文机关:壶关县经济开发区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壶关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成文时间:2025-04-08 |
一、 规划背景
壶关经济开发区2006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主导产业钢铁深加工、新材料、文化旅游等,但长期以来依赖钢铁产业结构单一,当前产业发展基础仍然偏弱。壶关经开区转型发展面临重大战略机遇期,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抓手,抢抓新发展格局机遇,谋划产业布局、整合区域资源。
二、 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依据政府文件和《壶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确定,东至王章村-逢善村,西至中南铁路,南至呈祥村-杨家社-小逢上,北至西旺庄-东旺庄-北桥上,规划总用地为924.84公顷。
三、规划定位
1、壶关经济开发区整体定位:
本次规划将壶关经济开发区定位为壶关县域产业集中发展区,中心城区北部产城文旅融合集聚地,着力打造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高科技新型产业集群,形成服务长治及中原城市群的具有影响力的高质量发展区域,逐步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综合示范区,长治东部门户经济增长极。
2、规划区功能定位:
以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物流集散基地的产业集群区;
以布置城市级公共服务和产业管理办公、研发孵化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区;
以构建生活居住、商业配套完善、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的产城融合区;
以融合历史文化底蕴的龙头景区为主的文娱特色区。
四、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16.808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2.63%。结合各产业组团及村庄布局居住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49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3.51%。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和幼儿园用地等用地。规划结合居住社区及综合服务中心区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84.836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16%,包括商业设施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娱乐用地和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4、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06.643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1.53%,包括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339.269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36.69%,包括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39.451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5.07%,包括铁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对外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7、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80.525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71%。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
8、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5.929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73%。包括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环卫用地和消防用地。
9、留白用地
留白用地面积3.313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