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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182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2-26
发文机关壶关县商务中心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商务中心 关于通过竞争性择优形式确定“晋情消费·活力壶关”消费券发放平台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4-02-23

壶关县商务中心 关于通过竞争性择优形式确定“晋情消费·活力壶关”消费券发放平台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工作,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稳定消费预期、释放消费潜力,我县拟开展“晋情消费·活力壶关”消费券发放工作,并通过竞争性择优的形式确定消费券发放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活动期间,消费券发放平台分批次面向公众非定向发放,凡地理定位在壶关县的消费者均可领取,可在壶关县列入核销范围的商户使用。消费券发放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

二、平台要求

1.消费券发放平台需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其中,银行卡清算机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公司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银行业机构应持有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业务准入的批准文件,银行业机构分支行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非金融支付机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非金融支付机构分公司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完成备案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消费券发放平台要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备等措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3.消费券发放平台要能够采取动态码等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恶意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确保消费券发放安全、透明、公正、高效。

三、确认原则

1.优选资质齐全的发放平台;

2.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发放平台;

3.优选参与活动较多、经验较丰富的发放平台;

4.优选陈述答辩效果好的发放平台。

四、完成时限

活动拟定于2024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开展,活动结束后配合县商务中心完成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确认流程

1.发放平台的确认过程由县商务中心业务股组织,驻工信局纪检组、县商务中心党办及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在场监督;

2.邀约发放平台提报《应邀申请书》;

3.邀约发放平台现场陈述;

4.提问、答疑;

5.经中心主任办公会会审议同意后,最终确定发放平台。

六、其他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发放平台于2024年3月1日18点前提报《应邀申请书》,包括发放平台简介、以往活动成果、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及相关资质等内容。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0355-8778463


壶关县商务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