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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04-20 |
发文机关:壶关县乡村振兴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下达矮化苹果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成文时间:2021-04-20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精神,经领导批示,现将37.4145万元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矮化产业项目补贴。
项目由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实施、验收,资金由相关乡镇政府负责监管使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指导项目的实施,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完工,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壶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支付管理办法》(壶政办发〔2018〕10号)文件和《壶关县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壶脱贫攻坚组〔2018〕18号)文件要求严格资金报账和项目管理。将项目资金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和受益户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监督电话 0355——8778473或12317
1.壶关县2021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矮化苹果.doc
2. 壶关县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明细矮化苹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