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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28533 | |
| 发文字号:壶乡振字〔2022〕36号 | 发布日期:2022-05-13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乡村振兴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下达2022年市直单位驻村帮扶资金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成文时间:2022-05-13 |
各乡镇:
根据长乡振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现将710万元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由各乡镇负责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资金由各乡镇负责使用、监督和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指导项目的实施,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完工,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壶关县专项资金乡级报账支付管理办法》(壶政办发〔2018〕10号)文件和《壶关县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壶脱贫攻坚组〔2018〕18号)文件要求严格资金报账和项目管理。将项目资金信息及时向公开,接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和受益户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附:1.壶关县2022年衔接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市直帮扶.doc
2. 壶关县2022年衔接补助资金安排明细市直帮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