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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4210 | |
发文字号:壶乡振字〔2023〕58号 | 发布日期:2023-05-08 |
发文机关:壶关县乡村振兴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下达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成文时间:2023-05-08 |
农业农村局: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2023〕1次会议议定,为你单位拨付资金1074.9995万元,用于农业奖补项目。其中,特色种植补贴642.7767万元,大棚补贴98.364万元;SC认证补助9家65万元;玉米大豆种植奖补贴255.8588万元;龙头企业补贴7家13万元。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验收,资金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使用、监督和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资金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完工、早见效;要严格资金管理,坚决杜绝用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负面清单事项,确保资金绩效。
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和受益户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壶关县乡村振兴局,壶关县府前街19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355--8778473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