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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664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03-13 |
发文机关: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成文时间:2020-03-13 |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
2、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局信息化工作。
5、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6、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7、承办对外联络和重要接待工作;
8、负责查扣及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置;
9、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0、承担协调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
11、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组织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优化营商工作。
负责人:秦瑶
编制人事股
1、负责人事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建设改革等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评先表彰奖励、着装管理、外事、评残工作;
5、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工作。
6、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聘任等相关工作。
7、组织实施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李渊
财务股
1、负责全局财务管理、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
3、负责向财政等有关部门申报经费;
4、负责财务统计工作,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和上缴财政;负责专用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技术机构及实验室的建设规划;
6、负责审计工作;
7、负责组织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审核;组织管理科研课题、技术引进、技术装备、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
负责人:路志红
法规股
1、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执法文书的发放管理;
3、承担规范性文件上的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清理工作,管理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4、承担县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5、负责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
负责人:秦彩先
信用监督管理股
1、拟定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拟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2、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3、组织指导查处全县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4、拟订实施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规划、大数据监管规划、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5、提出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科学普及、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和信息化工作。
负责人:杨东东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投诉举报中心)
1、组织实施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2、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3、负责全县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拟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
4、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拟定规范市场秩序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及有关服务行为、经纪人行为的工作。
5、依法组织指导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合同行政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组织、协调、配合查处全县利用合同进行的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负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6、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备案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规范中介服务业经营行为,建立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
8、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人:彭波
反不正当竞争和直销监督管理股(经济检查大队)
1、组织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
2、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
3、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4、组织实施直销市场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研究直销监管工作,规范直销市场健康发展;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传销案件和违法直销案件的查处;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直销和传销、治超类和上级交办、督办和其他部门移送或协办的工商质监类案件;依法查处全县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督查督办大要案件、治超工作,协助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依法查处同一举报或案件涉及两个(含两个)以上市场监管辖区的工商质监类案件和工商、质监类案件违法货值金额(不含已销售)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上的案件;依法查处县局交办的案情复杂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根据上级部门的抽检工作计划,参与生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
6、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冯香娥
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1、组织指导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2、拟定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助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定和规范全县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宣传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3、拟定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工作。拟定实施全县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县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县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负责人:秦书娥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1、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全县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测,组织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全县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拟定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防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县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3、拟订全县计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县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承担全县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的监督管理;调配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全县能源计量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能减排领域相关工作;
4、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协调、指导和监督基层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标准化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承担县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工作。监督改革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县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县的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农业标准规范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推荐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例外);管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6、落实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国家工作。推动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7、管理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协调、配合实施全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配合查处标准计量认证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管理县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负责人:常红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办公室)
1、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督促指导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3、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修)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应急机制和救援队伍。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和科室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企业、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4、统一发布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负责人:陈茹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1、分析掌握全县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监督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生产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性检测、监测和评价;
2、拟定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指导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
3、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实施食品的监督抽验;
4、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参与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查处全县食品方面的违法行为;
5、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段霞
餐饮监督管理股
1、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配合查处全县餐饮服务方面的违法行为。
2、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3、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陈亮
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1、监督实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估工作。
2、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6、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验;
7、组织、协调、配合查处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方面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徐步卓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配合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2、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能耗测试;
4、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5、承担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组织、协调、配合查处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负责人:侯军
价格监督管理股
1、组织实施全县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负责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
2、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3、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盖俊明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1、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稽查工作。负责查处上级交办、督办和其它部门移送或协办的食品药品案件;
2、负责查处抽检不合格的食药类案件;
3、负责查处同一举报或案件涉及两个(含两个)以上市场监管所辖区的案件;
4、负责查处食药类案件违法货值金额(不含已销售)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上的案件;
5、负责查处县局交办的案情复杂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人:栗建清
非公党建股
1、在县委组织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
2、组织实施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规划;
4、负责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织的调整设置,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织搞好换届选举,并向有关企业制定和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提出建议人选;
5、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务工作者、党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非公工委汇报有关情况,积极参与对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组的工作;
6、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发展新贯彻和预备改革转正,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组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7、做好非公党建培训工作;
8、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内统计工作;
9、做好非公党建工作相关公文起草、上传下达和后勤保障工作;
10、做好非公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志新
总支办公室
1、宣传党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决定在全局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进本单位的党员、发展和稳定工作。
2、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协助局党组完成全局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内监督及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5、加强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对局属各级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8、加强对局工青妇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工作职能和对全局的民主监督作用。
9、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0、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11、完成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12、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靳红莲
检验测试所
1、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开展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工作;
2、起草技术规范文件,受理计量仲裁以及企事业单位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为壶关县科研和发展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4、负责全县的各项计量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负责人:来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