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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4141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10-11
发文机关壶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2-10-11

壶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机构名称:壶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办公电话:0355-8778343

邮政编码:047300

传真号码:0355-87771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张彦伟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县政府社会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级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建设项目。

4、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5、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6、负责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仓储调运、避难场所及灾后重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宜。

7、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改革事业发展和社会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8、负责全县节能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9、组织实施国防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0、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

11、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12、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

13、实施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房地产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并制定和调整有关项目和标准。

1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5、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6、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17、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

19、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承担对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行业监管职责。

22、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

23、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落实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政策。

24、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能源领域(煤炭行业安全除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联合执法,组织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能源产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25、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26、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

27、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28、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29、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30、组织推进能源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机构组成

内设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综合投资股、新能源股、粮食与物资储备股、物价股、科学技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