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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6118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1-18
发文机关壶关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时间2024-01-16

壶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壶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对我局工作动态、机构职能、行政职权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更好的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壶关县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共发布信息3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6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方向,所有发布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提升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对各领域信息进行重新整理,及时在壶关县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公布本单位权责清单、服务举措、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严格公开内容审核,保证工作动态更新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配合壶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

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还需要加强。

3、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部分信息不能及时同步公开。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条例》,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全面整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拓宽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二是加强对各业务单位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壶关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