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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3302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3-31 |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23-03-31 |
机构性质:行政单位
机构建制:正科级单位
负 责 人:赵世英
办公地址:长治市壶关县南城街6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3:00-6:00
秋冬季: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2:30-6:00
联系电话:0355-8770148
传真号码:0355-8770148
邮政编码:047300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县直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向县政府提出审查报告;承办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县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
(三)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筹指导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办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服装和警车的管理以及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壶关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张宁波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单位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杂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
负责本单位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协助做好本单位服装和警车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拟订本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科技信息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人:王建斌
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负责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制定本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承办局管干部违纪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法治建设股
负责人:姜慧敏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本单位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本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依法行政股(对外挂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闫书英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筹指导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办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五)社区矫正股
负责人:赵婧昊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人:李丽珍
负责制定保障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县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李贵平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工作。负责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八)派出机构10个。
壶关县司法局龙泉司法所(负责人:杜正则)
壶关县司法局百尺司法所(负责人:王卫青)
壶关县司法局店上司法所(负责人:申晓叶)
壶关县司法局晋庄司法所(负责人:申苗飞)
壶关县司法局树掌司法所(负责人:谢阿敏)
壶关县司法局大峡谷司法所(负责人:贾志荣)
壶关县司法局集店司法所(负责人:王晓芳)
壶关县司法局黄山司法所(负责人:王学兵)
壶关县司法局石坡司法所(负责人:程建明)
壶关县司法局东井岭司法所(负责人:陈佳)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秦军明
主要职责任务:法律援助中心是对那些需要参与诉讼或者需要与有关国家机关交涉事项,但经济上又非常困难,请不起代理人、辩护人的公民。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公民,特别是困难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是国际公认的一项公民权利。
(二)公证处
主任:李红梅
主要职责任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依法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管理律师事务所
(一)金壶律师事务所(主任:郭红海)
(二)诚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庆忠)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诉讼代理,刑事辩护,自诉案件代理,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诉、申请取保候审。调解仲裁代理,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政务,法律顾问,咨询,文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