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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4015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1-29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 主题词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1-01-28

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壶关县东外环路坛上村口,邮编:047300,电话:0355-5611820,传真:0355-56118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信息公开服务纳税人,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首先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形式。为了让群众充分知情,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采取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公开方式。其次,我局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以及工作动态等方面,接受群众监督。最后,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健全完善工作程序,政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的一般程序办理,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作。

(一)主动公开条信息。行政许可共计351条,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额审批348条,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3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788条。其中,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22户。非正常户公告0条;欠税公告96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832户;委托代征公告2条。行政处罚190条。全部是罚款。没有行政强制的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按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信息公开任务、及时维护信息。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途径公开信息,使纳税人能够便捷获取涉税信息服务。切实做到畅通网路,少跑冤枉路。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问卷调查和聘请监督员等多种有效形式,将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严防不公开、假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7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0

19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还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有等一等、拖一拖现象,缺乏往前赶得冲劲儿。

(二)内部流转机制有待完善。有些涉税事项归口存在争议,降低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三)信息公开能力有待提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较强。

2021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结合总局、省局、市局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优化机制,提速增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明确职责权限,杜绝推诿扯皮,提高流转效率,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关切,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三是稳定人员,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