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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446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3-14
发文机关壶关县交警队 主题词
标题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4-03-12

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便民利企相关工作,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进一步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免于办理通行证,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

二、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包含工程运输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2024年3月20日起开始实施。


壶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