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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620 | |
发文字号:店政发[2020]1号 | 发布日期:2020-02-20 |
发文机关:店上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返岗后 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 |
标题:店上镇人民政府关于返岗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成文时间:2020-02-07 |
第一条 为扎实做好假期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全体机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省委第六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迅速成立店上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红伟、镇长黑树军担任,副组长由各片片长、镇卫计办主任、镇卫生院院长、镇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包村干部担任。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闫志芳兼任。
第三条 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过微信群、短信等“线上”方式,传递各种工作信息,部署有关工作任务,跟进相关工作措施,报告各类工作情况,大力宣传县委“822111”防控法。
第四条 假日期间,机关人员均应尽量居家,不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浴池、网吧、KTV、影院、商场、车站等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
第五条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开展机关全体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全面掌握职工假期外出情况、返程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收假前14天内去过湖北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职工进行登记,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第六条 按照分散原则,本市、县、镇辖区机关人员先行返回,外地返回人员先行返回居住地,返回后居家自我进行隔离观察至少一周时间,期满无异常情况在作返岗准备。
第七条 镇机关在返岗前做好工作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加强日常环境消杀,对办公室、便民服务大厅、食堂及会议室、生活居住区等重要区域,严格按照消杀规范流程,每天至少消杀2次;车辆等交通工具要及时进行消毒清洗。
第八条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要提前备好口罩,在人员返岗后第一时间将宣传资料、口罩等发放给机关全体人员,做好自保互保到位,提升公众防控意识。
第九条 落实体温监测,在单位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机关人员全面落实体温监测,如发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马上做好隔离工作,并报告指挥部。
第十条 返岗人员主动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含姓名、户籍、住址、联系方式、身体健康情况、近14天是否到过湖北地区和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等。
第十一条 建议尽量少坐公交、的士、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到岗,要自驾,可骑车,少拼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务必全程佩戴口罩,不攀谈、不握手,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
第十二条 坚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要包括:1.到岗后,要不串岗、不串门、不握手,不得聚众聊天,尽量在各自科室正常办公;尽量采取网上办公,如工作需要进行交谈,要坚持佩戴口罩,保持适度距离。2.要勤洗手,上班第一时间洗手;到过食堂高危区的,回来洗手;外出回来马上洗手;要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3.用餐前先洗手,要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第十三条 注意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每天清洁办公场所,保持室内外卫生,尤其要经常对手部会接触到的部位与物件,如手机、鼠标键盘、桌椅等进行酒精消毒。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外出,特别是到村基层一线,要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向单位报告行程和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 离开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强化自我防护措施,自觉做好家庭通风卫生,带动家人、亲人、朋友自觉防范。做好自我防护,并加强对家人、亲戚、朋友等宣传引导,同时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不离开辖区。
第十六条 如有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医疗救治工作。
第十七条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必须举办的会议或活动,提前做好会议室的防控措施,参会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
第十八条 食堂坚持“防疫优先、安全第一”原则,鼓励干部职工单独就餐。同时,食堂要严格落实内部环境、从业人员及进出食堂人员的防控措施,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确保用餐健康安全。
第十九条 要对进出机关大院的车辆做好检查登记,进行“一测二查三询(测体量温、查验身份、询问从哪里来去哪里)”,确保不漏一车一人。同时,要注重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疫情检控,定期喷洒消毒,保障公务出行。
第二十条 镇纪委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对不按照上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将予以严肃问责。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店上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借章)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