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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6467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11-18 |
发文机关:店上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店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田间地头秸秆杂草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22-10-31 |
各行政村:
为有效管控火情风险,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长治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启动全面清理田间地头秸秆杂草专项行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全力打造“无烟乡镇”。现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要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群、村委会广播、宣传标语以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对自家田地秸秆集中堆放捆扎或填埋烂粪,待村委会集中清运至指定地点。广泛动员全体村民签订禁烧秸秆承诺书,在全镇范围形成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杂草的良好氛围,力争打造“无烟乡镇”,搞好秸秆综合利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
乡镇负责与牛场、草场联络合作进行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将本区域土地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支村“两委”、党员干部、护林员、网格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将自家田地秸秆集中堆放,并分包责任区,逐户、逐地块督促群众将秸秆集中堆放。村委会要安排专人帮助残疾户、老年户等弱劳动力户及时集中堆放秸秆。
三、有序组织清运
各村要集中一切力量,组织车辆实施秸秆清运,将打捆好的秸秆杂草统一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四、做好督查验收
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开展秸秆清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片区要交叉检查验收秸秆清理成效。镇政府实行奖惩考核制度,对清理秸秆及时有效、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村奖励经费1万元;对清理秸秆进度缓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村扣除经费1万元,并纳入村干部、护林员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