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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180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3-08 |
发文机关:树掌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树掌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镇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时间:2022-03-01 |
按照全县2021-2022年护林防火特险期严禁焚烧秸秆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镇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实行农作物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焚烧自己土地秸秆的行为人处以上限2000元罚款,对焚烧其他土地秸秆的行为人在处罚2000元的基础上,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各农林牧场,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和巡查,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镇政府设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355-8664083),随时接受举报投诉,广大农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烧规定,相互监督,共创共建美丽新树掌,坚决打赢护林防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