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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11-16
发文机关树掌村人民政府 主题词危房改造
标题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1-11-16

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四类重点对象。

1、原为安全住房或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的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边缘户;

2、鉴定为危房的2021年新纳入的农村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

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户是指具有易致贫的贫困“边缘户”群体;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是指符合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群体;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上述对象的唯一住房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危房的,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发放补助。(无房户可参照 D 级危房户给予安排解决。)

家庭成员有下列4种情况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非原址拆除重建的(原址建设有安全隐患、施工机械无法到场、与他人共有房屋无法拆除等情形的除外);

未办理农房报建手续的;

其他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的情形。

对于往年(2013年及以前)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的,可列为危改对象,但不能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

2.四类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或者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