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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07786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4-01-24 |
| 发文机关:黄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黄山乡对保洁、清运人员考核办法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时间:2024-01-24 |
为创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可操作性,彻底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保洁人员、清运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各保洁员、清运员实行划街包片责任制;保洁员、清运员责任区划分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保洁人员按时清扫,做到无零星垃圾(即烟头纸屑、瓜果皮核)、无积水积泥、无垃圾污物,保持我乡道路两侧无杂草、垃圾、石头、柴草,保持路面清洁;
3、清运员按照“日清日运”的标准把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清运过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三、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
1、实行周检查、月考评制度,将环境卫生检查结果与保洁员、清运员工资挂钩。
2、严格日常巡查检查制度,每周由乡环境卫生管理领导组检查,检查结果存档,建立检查台账,同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检查中每发现一次问题,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连续3周检查不合格的街、片,对保洁员、清运员停发当月工资;连续3个月检查不合格的街、片,对保洁员、清运员进行辞退,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