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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2485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08-25 |
发文机关:黄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疫情防控 |
标题:黄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新冠疫情期间外来返乡人员的居家隔离操作指南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成文时间:2021-08-02 |
二、为做好群防群控,落实返乡人员居家隔离各项保护措施,包村干部、包片民警、村支两委负责人、村医和返乡人员监护人,需要按照以下操作规程对待:
(一)扫码(如发现黄码,需要马上上报上级政府);
(二)查验是否做过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有核酸检测证明的,需上传至乡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没有核检的要督促返乡人员及时做核酸检测并上报;
(三)村内广播三次,发动群众实施群防群控和有效监督。隔离期间擅自离家外出的,欢迎群众举报;
(四)大门上张贴居家隔离告知书,并向返乡人员当面宣读解释政策和拍照上传上级政府防疫工作人员;
(五)严格落实“五包一”(村干部、村医、包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家庭监护人)隔离管控措施,发现发烧发热、擅自外出等情况,要马上上报上级政府;
(六)村医每天统计、核实隔离对象的体温两次,并建立日测体温工作台账备查;
(七)隔离期间不服从隔离规定,对抗隔离的,公安派出所包片民警要果断出击强制隔离,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
(八)隔离对象要配合做好流调工作,故意瞒报、漏报、错报自己出行轨迹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立案侦查,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九)隔离期满,做了第二次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及时填写解除隔离证明——解除隔离并上报上级政府。
三、返乡人员未在村上居住的,要第一时间通知其所在小区的物业或居住地村(社区)委会,协助对返乡人员进行隔离、居家观察;
四、隔离期间,如果隔离对象有买菜、粮食等生活需求的,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必要时报上级政府。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启动二级预案,协助上级政府落实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全员核酸检测等其他任务。
六、遇有其他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政府疫情管控指挥部。
七、上述程序和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及流调程序相矛盾的,按照流调程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