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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0620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2-16
发文机关黄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黄山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残垣断壁”集中清理行动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时间2023-02-06

黄山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残垣断壁”集中清理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消除“残垣断壁”存在的安全隐患,持续巩固“六乱”整治成果,决定在全乡开展“残垣断壁”集中清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科学有效地整治农村“残垣断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以达到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保障生产生活安全、实现集体村民双增收的目标任务。

二、实施范围

1.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维修保管且对周边村民居住、出入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危旧房屋;

2.长期未使用、未进行维修管护且对周边村民居住、出入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的村集体危旧房屋;

3.优先整治主要街巷、旅游公路等主干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存在视觉污染、严重有碍观瞻且无人居住、无人维修保管的老旧房屋、残垣断壁;

4.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双违)的建筑物、构筑物;

5.废弃养殖圈舍、蔬菜大棚、厂房、残垣断壁、露天厕所茅房(已实施“厕所革命”村)等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构建物;

6.老宅老院、文物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利用旧村实施产业项目的不在此次集中清理行动范围之内。

三、实施要求

(一)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要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作为集中清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注意发挥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对于符合拆除实施范围而不带头发挥作用的党员干部将进行通报批评,严重影响整体行动推进的,将依据严重程度进行党纪处理。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根据拆迁对象的自身资源禀赋、现实条件和村民意愿,科学制定整治标准、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把“拆危清残”后的土地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引导权属主体,种植经济树木和观赏树木,既增加了村集体及村民收入,也为村庄增绿添彩。

(三)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坚决克服短期行为,不搞突击一阵风整治,因地制宜滚动推进,持之以恒将“残垣断壁”拆除清理工作进行到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文明村镇、卫生村、清洁村庄、“五美乡村”“五好农家”等示范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