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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1739
发文字号​黄发〔2022〕2号 发布日期2022-03-07
发文机关黄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中共黄山乡委员会 黄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时间2022-03-05

中共黄山乡委员会 黄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行政村、职能站所、市场单位: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白头〔2020〕—49)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白头〔2020〕—6)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按照县委构建“高质量生态保护格局”的目标要求,坚持“绿化彩化财化”同步推进、“增绿增景增收”有机统一,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为目标,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乡、村三级“林长制”管理新体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美丽黄山建设步伐,为全乡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林草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二)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和产业发展生态化,实现生态建设“绿化、彩化、财化”,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针对不同区域森林资源发展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县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资源保护和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统筹谋划、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推动解决涉及部门多、推进难度大的重点工作。

(四)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强化监督检查,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我乡森林资源。

(五)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体系,统筹协调部门力量,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50.6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万立方米。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废弃矿山和生态脆弱区域得到有效治理,宜林荒山荒坡实现绿化,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到2035年,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55.0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5万立方米。基本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林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突显,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实现有机统一。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1、乡级林长设置。乡级设置林长、副林长,其中林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副林长由副乡长担任。

2、村级林长设置。村级设置“一长两员”,一长为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两员为监管员和护林员,监管员由村委会其他同志担任,护林员由村民担任。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林管站,办公室主任由林管站站长郭建宏同志担任。

(二)林长制运行机制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乡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乡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乡级林长制由合并后的20个行政村共同组成。

2.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乡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林长或林长委托副林长召集,林长、副林长、村林长和村林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乡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林业站站长郭建宏同志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乡、村级林长工作职责参照县级林长工作职责执行,并结合本乡镇实际予以明确。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承办召开林长会议,协调各行政村贯彻落实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林长制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督促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同级林长、副林长汇报等相关工作。

五、主要任务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具体落实,乡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

(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控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禁牧、休牧和轮牧制度,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严禁放牧。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探索制定地方性草原生态补偿制度。

(二)严格防控森林灾害。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水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荒山荒坡生态治理,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抓好废弃矿山、高速公路等主要通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积极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创新国土绿化新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部门绿化,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国土绿化新格局。

(四)不断壮大林业产业经济。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苗木花卉资源优势,着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推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林业转型升级,助推生态扶贫和乡村振兴,促进绿色富民。支持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采取议标方式全方位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拓宽经营渠道,带动已脱贫人口长期稳定增收。

(五)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阔针混交林,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科学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退化草地修复和未成林抚育管护,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打造智慧林区。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种苗花卉、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

(六)深入推进林业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扎实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落实商品林保险政策。

(七)加快创新管理机制。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统筹整合森林管护资金,以乡为单位组建统一的专职护林员队伍。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以基层工作站人员为主)、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确保每块林地都能监管到位,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探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要生态区域建立“互联网+”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

(八)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日常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强化森林资源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提高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到2021乡年1月底前全县各级全面建立林长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设立林长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化,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级林长要坚持目标导向,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照年度任务,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巡查清单,推动任务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进行挂牌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三)加强经费保障。乡财政所要将林长制有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推进。要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经费的投入力度,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要充分发挥财政所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保护好我乡绿水青山。

(四)严格考核奖惩。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实行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村主干工作政绩问责激励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甚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大宣传引导。采取手机短信、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网络、护林员培训、发放林长制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长制,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及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助力生态壶关、美丽壶关建设。

附件:黄山乡乡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