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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2990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8-29 |
发文机关:黄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黄山乡二〇二三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2023-08-29 |
为全面防治春季雪融、夏季汛期、冬季冰雪引发的地质灾害,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在我乡境内因自然因素和工程建设引发的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产生重大影响的地质灾害,即:因灾害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分工
l、地质灾害应急抢救救援工作由我乡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各行政村、各市场单位要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2、成立黄山乡重大特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领导组。
3、职责分工
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地质灾害应急抢救救援工作,及时做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有效开展工作,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办公室设在黄山乡政府,其职责是:认真搞好险情期间的昼夜值班,搞好灾情的速报和续报,负责上传下达,协助领导组搞好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各行政村市场单位发现问题及隐患要尽快并上报乡政府调查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灾情发展趋势等,提出应急治理以及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的措施。
各行政村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研开展工作。
各行政村要搞好灾害点的监测、上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以及群众的避灾转移工作。
黄山派出所要搞抢救救援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各行政村搞好群众的避灾转移。
民政所、卫生院、应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等工作。
各行政村应做好和气象部门的联系工作,预测到可能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时,要及时上报乡政府,共同及时发布预警预报。
电信所、电管站应保证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送和通信的畅通。
三、地质灾害报告程序
1、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后(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应速报县、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2、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应速报县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比去年同期下降,直至调查结束。
3、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应于速报县、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自然资源厅。
4、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应向县、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四、应急抢救救援预案实施
1、地质灾害发生后,随即启动并实施本预案。
2、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各行政村、市场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其他部门或群众自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及时调查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和灾情扩大,并按分级报告的规定逐级上报。
3、领导组在动员受到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中,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灾民避灾疏散。同时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可紧急调用人员、物资、交通工具、有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在救灾区域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各行政村,应引起高度重视,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有关具体措施。
5、县直派出单位和成员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绝对服从领导组,统一调度指挥,分工协作,积极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乡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66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