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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5500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11-21
发文机关黄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黄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时间2023-11-21

黄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三管三必须等有关规定,切实增强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化解各类环境安全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山乡深入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组,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组成,负责行动的统筹和督查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工作。政府成立督查组,负责本次行动的督查检查。

三、排查整治范围

煤矿建材和涉危险废物及重金属、尾矿库、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沿河沿库、河流入河口、入河排污口等重点区域。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企业环境安全及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环境安全及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企业落实本单位全员环境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防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二)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企业装置区围堰、罐区围堰及防火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调节池和地面冲洗水及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水、气、土、固废、危废等污染防治设施方面存在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包括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包括涉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三)企业废水、废气等排放口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废水、废气等外排口,依法严厉查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等危害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企业举一反三加强环境安全情况。通过环境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通报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情况。

(五)企业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环境监管情况。煤矿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核与辐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利、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畜牧养殖、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落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情况。

(六)全面开展河道清理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河湖长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河道及河道沿岸环境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侵占河道行为。

五、排查整治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村排查、乡级督查的方式,通过“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同步开展、一体推进。

(一)企业自查。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厂区、车间、工段、部位、环节、点位等开展无死角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账销号,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双报告”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村排查。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三管三必须”逐项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督促辖区企业通过自查自改和持续整改等方式,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不报告、不整改或屡改屡犯的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或同时存在多条重大隐患的,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挂牌督办,坚决予以整治。

(三)乡级督查。乡领导组办公室要结合各村和各企业自查排查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帮扶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排查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市场单位、驻乡企业要切实强化环境安全意识、底线思维,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行政村,驻乡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严防生态环境安全事件发生。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工作“三管三必须”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责任,强化企业监管。

(三)强化环境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危害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沟通,按时报送信息。各行政村,驻乡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送至领导组办公室,重要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