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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7-15
发文机关石坡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
标题石坡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时间2021-07-01

石坡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了高效有序的做好全乡突发的水旱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民生优先、防抗结合的原则,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政府设立石坡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 

  (一)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 指 挥:乡政府乡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防汛抗旱副乡长 

  副 总 指 挥: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纪检书记、组织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员:党政办、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安监站、国土所、司法所、各行政村、卫生院、中小学、供电所、各企业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防汛抗旱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乡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职责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各村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指导各村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 

  3、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协调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防汛工作。 

  文化员: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水利员: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农科员: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乡农业洪涝、干旱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 

  民政员:负责组织社会救灾物资捐赠、接收工作。 

  财税员:负责全乡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林管员: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配合武装部长组织退役军人、民兵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5、安监站: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救助;落实防汛方案,组织防汛检查工作;负责全乡非煤矿山、尾矿库等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6、国土所:负责全乡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及时向乡防指提供预警信息,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7、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8、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灾者提供法律援助。 

  9、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供电所:负责所管输变配电设施防洪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保障抗洪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11、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2、行政村: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乡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乡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乡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的干部应根据乡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乡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包联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乡防指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乡防指各成员单位及行政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各包片领导组织人员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乡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乡综治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乡财政牵头,民政、安监人员配合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四)医疗卫生保障。乡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乡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安监站牵头,农业、林业等人员,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报乡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