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乡镇政务公开>东井岭乡>公开内容>决策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12324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3-09 |
发文机关:东井岭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东井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时间:2022-03-08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方法》及《壶关县人民政府令》,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减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我乡森林火灾扑救预备方案:
一、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指 挥:韩志祥(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侯苗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指 挥:郝 凯(人大主席、分管领导)
成 员:牛王虹 张永红 郭志国
盖杨军 张志伟 连 花
程旭东 周 艳 靳晋育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郝凯(兼)。工作职责:①发布有关森林火灾扑救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②负责信息传递;③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应急启动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委会应立即上报乡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乡政府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乡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靠前指挥
乡政府带班领导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查火场扑救工作。
三、森林火灾组织扑救和处理
1、扑火力量的组织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动。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自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1、所在村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2、乡护林防火应急分队(乡森林灭火半专业队);3、县森林防灭火大队上庄中队;4、必要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2、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讲究战术,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3、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资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救护工作。
4、火灾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组织足够的力量看守清理余火,明确责任,严防死灰复燃、看守火场时间按有关要求执行,经乡政府检查验收确认无余火之后,方可撤离现场。
5、火灾查处
发生火灾的村要积极配合县林业局、乡政府、派出所及时查明火因,查清火灾面积和损失,写出调查报告,对火灾肇事者进行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乡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重建工作,火灾所在行政村及乡林业站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工作。
四、森林火灾查出及上报
火情扑灭后,各村要积极配合乡政府及林业局执法队调查起火原因,追查和惩处肇事者,查清过火面积和森林受害面积,写出火场调查报告。
各行政村要认真贯彻执行预案,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