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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8840
发文字号集政发〔2022〕24号 发布日期2022-08-08
发文机关集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集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我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时间2022-07-21

集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我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行政村: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壶政办发〔202219号)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分工

1.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王康     集店镇党委书记

            张志清     集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郭海波     集店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国明     集店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王珍明     集店镇人大主席

            郭国芳     集店镇组织委员

            杜海玮     集店镇武装部长

            任慧斌     集店镇纪委书记

            常志远     集店镇政府副镇长

            李  惠     集店镇政府副镇长

            王旭光     集店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  丽     集店镇常平派出所所长

            郝润岗     集店镇常平交警队队长

            牛阳军     集店镇卫生院院长

            马东红     集店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董丽丽     集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立宪     集店镇退役军人保障站主任

            王  琪     集店镇政府行政秘书

            张学勤     集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润泽     常平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永平     集店镇农科站站长

            平何庆     常平自然资源所土管员

            王慧娟     常平自然资源所土管员

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海波兼任。副主任由张学勤、王润泽兼任。

2.职责分工

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及时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村有效开展工作,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办公室设在集店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学勤兼任。其职责是:认真搞好险情期间的昼夜值班,搞好灾情的速报和续报,负责上传下达,协助领导组搞好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武装部门应及时搞好抢险救援基层民兵的组织与调配。

资源所要搞好灾害点的监测、上报、续报、预警信号、以及协助群众的避灾转移工作。

派出所要搞好抢险救援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相关村搞好群众的避灾转移。

交警队应当保证应急救灾的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送,要负责受灾群众的疏散工作。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

1.地裂缝

(1)夯实填埋已有裂缝,修建排水沟,防止地表水入渗。

(2)对引起地裂缝造成建筑设施轻度破坏的应及时维修加固,并对裂缝进行砂浆贴片、观测裂缝的发展变化情况。

(3)对危害严重,防治困难的建筑设施,应采取躲避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各有关村委会在汛期要派专人负责巡视、加强监管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2.崩塌(小逢善村、辛村属重点监测)

(1)陡坎顶部修建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崩塌体,同时夯实已有裂缝。

(2)陡坎顶部设立警示牌,附近不宜修建建筑物。

(3)村委会要派专人在汛期加强巡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常平办事处,并采用敲锣等发出警告信号,组织危险区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滑坡(小逢善村、辛村属重点监测)

(1)建筑抗滑挡墙,支护坡脚,提高斜坡的稳定性。

(2)填埋夯实滑坡体上地裂缝,并开挖排水沟。

(3)村委派专人定期巡视监测。

(4)发现险情或有危险性征兆时,及时上报和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地质灾害报告程序

1.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因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应于3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2.发生特中型地质灾害后(因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应于6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3.发生特小型地质灾害后(因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下,应于12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四、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实施

1.坛上(小逢善)、辛村两个村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根据本村辖区内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防灾措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与各灾害点签订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工作。

2.坛上(小逢善)、辛村两个村委会,必须将防灾明白卡按要求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对本村管辖内的地质灾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各居民监测和预防措施,对重点隐患点要搞好监测预报,应急抢救,确定和公布预警信号及人员财产转移路线,责任要具体,措施要得力。

3.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建立群策群防体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的防灾意识。

4.各村要认真落实巡回检查、监测任务,派专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及时疏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店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5.地质灾害发生后,随时启动并实施本方案。

集店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电话:0355-866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