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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1233 | |
发文字号:壶发改价字[2019]22号 | 发布日期:2019-04-09 |
发文机关: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词:太行欢乐谷景区门票价格 |
标题: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太行欢乐谷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2019-04-09 |
壶发改价字[2019]22号
长治市假日欢乐大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行欢乐谷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山西省《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晋价市字〔2008〕218号)规定,现将太行欢乐谷景区门票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太行欢乐谷景区是由长治市假日欢乐大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建。经考察,该景区属纯商业性投资,以人造景观和娱乐服务为主体,未依托国家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根据山西省《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晋价市字〔2008〕218号)规定,对于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人造景观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行确定。
二、景区门票减免规定:对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等实行半价优惠;对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70岁(含70岁)等以上老年人等实行免票。
三、景区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停车服务价格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四、景区内餐饮、住宿、旅游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公共厕所禁止收费。
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