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和收费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5-14967
发文字号晋发改收费发【2025】140号 发布日期2025-06-17
发文机关壶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主题词氢能货车 通行费补贴 通知
标题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时间2025-06-17

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支持我省氢能货车规模化应用,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推进节能降碳,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全额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运政系统登记,且安装并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货车。

(二)行驶路段为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且上下站记录和站间行驶路径均在山西省境内。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货车,通行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予以补贴、统一支付。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6月1日0时至2027年5月31日24时,试行期暂定2年,到期后根据执行情况优化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氢能货车经营主体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运政系统登记,新增货车登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实现享受补贴政策。

(二)氢能货车经营主体应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如发现造假行为,停止享受通行费补贴政策,并严格追究其违法违规责任。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补贴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切实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附件:氢能货车通行费补贴实施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