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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393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02-14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5-02-14 |
一、山西枫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违法主体:山西枫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代码:9114040******HQK8D (1-1)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348号旭源家具广场
法人:孔*山
违法事实:2024年12月以来,壶关县人社局陆续收到韦*先、丁*浩和布*强等67名农民工投诉,称其在壶关县宏业广场超市装修工程务工被拖欠工资。接到投诉后,我局指派监察员对宏业广场超市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山西晶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施工总包单位山西枫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欠薪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山西枫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宏业广场超市装修工程,承揽工程后其法定代表人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个人,且不履行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和监督工资发放职责,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199.8万元。
处理情况:壶关县人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25年1月22日向山西枫度装饰工程有限及法定代表人孔*山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壶人社监令字〔2025〕第5号)责令该单位于1月23日前足额支付所欠工资。但山西枫度装饰公司至今仍未履行改正指令,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