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稳岗就业>就业服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151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12-03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5-12-03 |
山西淞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违法主体:山西淞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E7FP5B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古韩镇
法定代表人:李*敏
实际负责人:张*腾
违法事实:2025年6月27日,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 “壶关县人社局”)收到许*强等 24名农民工投诉,反映其在山西淞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的壶关县佳河盛苑1#、2#、3#楼项目中从事外墙保温、涂料工作,该公司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82451.7元未支付。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监察员对该项目承包单位山西淞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欠薪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以 “未结清工程款” 为由,迟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公司实际负责人张*腾虽承诺尽快筹款支付,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向农民工支付拖欠工资。
处理情况:壶关县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于2025年7月1日向山西淞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壶人社监令字〔2025〕第24号),责令该公司在指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山西淞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上述改正指令,其行为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公布依据: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对山西淞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