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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5203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6-07-09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情况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6-07-09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根据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规定,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对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过3000元,最长3年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补贴。现有申旭晨,男,2024年6月21日毕业于晋中信息学院,2025年8月29日首次创办壶关县卓然云起娱乐室,现对其申请的2026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355-8772221
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