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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2621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6-10-08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6-10-08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违法主体:晋城市蓝海跃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代码:911405******DWDK1B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道西路
法人:李*仙
实际负责人:赵*欣
违法事实:2026年8月我局陆续接到田*楠、王*斌等演员反映,在晋城蓝海跃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揽的太行欢乐谷文艺演艺工作,被拖欠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份劳动报酬,经查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于2026年8月5日向晋城蓝海跃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壶人社监令字〔2026〕第34号),责令该公司在指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截至本公布发布之日,晋城蓝海跃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上述改正指令,其行为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公布依据: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对晋城蓝海跃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