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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6302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5-10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2-05-10 |
根据《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将2022年壶关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及个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事项
用人单位: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岗位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打印、就业见习意向人员查询、见习匹配结果批量上报、见习人员每月在岗情况上报、见习岗位考勤要求录入。
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申请、就业见习申请表打印。
二、网上办理途径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成功后。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点击“单位服务”进入“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就业见习毕业生点击“个人服务”进入“公共服务”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人社部门经办人员通过人社专网登录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进入“线上就业见习服务管理”模块即可进行后台业务经办。
三、见习期限以及待遇
1、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工资待遇: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执行壶关县最低工资标准,县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60%的补贴。
3、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需与县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县人社部门给予每人240元的保险补贴。
四、见习单位申报条件:有接受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年见习期间进行正规的管理,并足额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助。
五、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高校毕业生范围从《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15号)中明确的“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