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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5126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9-12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返乡入乡人员享受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情况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3-09-12 |
根据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为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过3000元,最长3年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补贴。现有申李娜,女,2021年4月23日首次创办长治市全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其申请的2023年返乡入乡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355-8786808。
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