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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154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4-08-06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失业登记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4-08-06 |
事项名称:失业登记
事项说明: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
服务对象:办事群众
办理条件:失业登记的条件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如下: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办理地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网点。
所需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办事群众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基层服务点,依本人申请,通过基层办事平台受理;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办理结果在办结时限后由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反馈给基层服务点,也可直接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询或通过民生山西APP自助查询该业务办理进度与推送结果。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符合规定的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