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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048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1-08
发文机关壶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5-01-06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景阳富委员:

您《关于农民稳妥增加收益途径合作艾草种植项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是艾草生长适宜区,作为农业部门,非常支持你实施合作艾草种植项目,希望你从小面积试验示范开始,让老百姓看到种植艾草带来的效益,逐步扩大规模,进而形成一项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兴产业。为了支持艾草产业发展,种植艾草可享受我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壶农组发〔2024)5号)文件中有关优惠政策。脱贫户当年发展中药材,每亩补贴500元,规模户或经营主体当年集中连片发展中药材10亩(含)以上并且有脱贫户参与生产经营 ,每亩补贴500元。缴纳中药材种植保险每亩补贴50%保费。希望你早日实施。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