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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0489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01-08 |
发文机关:壶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5-01-06 |
景阳富委员:
您《关于农民稳妥增加收益途径合作艾草种植项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是艾草生长适宜区,作为农业部门,非常支持你实施合作艾草种植项目,希望你从小面积试验示范开始,让老百姓看到种植艾草带来的效益,逐步扩大规模,进而形成一项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兴产业。为了支持艾草产业发展,种植艾草可享受我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壶农组发〔2024)5号)文件中有关优惠政策。脱贫户当年发展中药材,每亩补贴500元,规模户或经营主体当年集中连片发展中药材10亩(含)以上并且有脱贫户参与生产经营 ,每亩补贴500元。缴纳中药材种植保险每亩补贴50%保费。希望你早日付诸实施。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