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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2578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11-01 |
发文机关: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2023-10-31 |
在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涉及壶关县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壶关县鲜一步便利店销售的精品芦柑和精品香蕉(并案处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壶关县鲜一步便利店销售的精品芦柑和精品香蕉,经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精品芦柑中的苯醚甲环唑和精品香蕉中的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风险控制情况
壶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壶关县鲜一步便利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精品芦柑12.5公斤和精品香蕉10公斤,货值共计19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合计252.6元。
(二)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壶关县鲜一步便利店在购进该批次精品芦柑和精品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加强管理。壶关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10月20日组织复查验收。
(三)依法处罚情况
壶关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25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壶关县鲜一步便利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252.6元。
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