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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9160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12-07 |
发文机关:壶关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2-11-29 |
壶关县医疗保障局在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问题。
现将已办结的1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壶关华康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打包收费等问题,违规费用共计3978元。
二、壶关郭向鸿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检查治疗无医嘱无报告单或与清单收费不符问题,违规费用共计2506.65元。
三、壶关博康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打包收费、检查治疗无医嘱无报告单或与清单收费不符、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问题,违规费用共计7538.95元。
四、壶关县龙泉镇新南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存在医保系统刷卡记录与“进、销、存”系统中没有相应的药品出库记录和没有刷卡小票问题,违规费用共计3482.09元。
五、壶关县大大同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违规费用共计330.7元。
六、壶关县晋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违规费用共计121元。
七、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壶关二店,存在擅自更改处方配药销售问题,违规费用共计162元。
八、壶关县百信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违规费用共计272.3元。
九、壶关县天顺义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违规费用共计202元。
十、壶关县存仁堂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违规费用共计153元。
十一、壶关县龙泉为民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违规费用共计212元。
十二、壶关县康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违规费用共计159元。
壶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以上1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问题分别作出追回医保基金、处以违约金和限期整改处理。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