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计划>县直单位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259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08-26 |
|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公示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时间:2025-08-26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和食品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特殊重点领域外,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实施行政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