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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3250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5-09-08 |
| 发文机关:壶关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自然资源局2025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成文时间:2025-08-29 |
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全县土地矿产利用秩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5行政执法巡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遵循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本级巡查与上级督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采取县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和乡镇基层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执法的方式进行巡查。考虑到我县乡镇所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各所要主动向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好土地矿产执法巡查工作,完成年度巡查工作任务。
二、动态巡查
(一)巡查区域划分
巡查区域共分为三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县城规划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公路干线如207国道、荫林线、长平线、旅游循环路等公路两侧为一级巡查区域,基本农田以外农用地、乡村接合部、村庄规划范围内、村庄周围及乡村道路两侧为二级巡查区域,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三级巡查区域。
(二)巡查内容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的;
3、破坏基本农田的;
4、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5、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私搭乱建”的;
6、法律规定其他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三)巡查职责范围
1、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指导各乡镇所对辖区内自然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2、各乡镇所负责辖区内动态巡查工作。重点对一、二级巡查区域进行全面巡查。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切实达到巡查的目的和作用。各所对辖区域内一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每周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对二、三级巡查区域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所的巡查情况进行督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2、实施动态巡查中,要积极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动态巡查记录。若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根据情况现场制作并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按时、准确填报各类专项整治统计报表。同时,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局。
3、各所实行分片包干的巡查制度,对各项建设用地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报告县局立案查处。有条件的所要及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5、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实行联合执法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县局与乡镇所联合执法,或县局与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以提高对安全隐患的执法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遏制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三、严格奖惩
县局将各所巡回检查工作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于在巡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其巡查责任区内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发案率明显降低,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发现违法行为后不及时制止甚至不报告的单位和个人,造成后果的,将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