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40512
发文字号长财综〔2024〕29号 发布日期2024-08-22
发文机关壶关县财政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和缴纳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时间2024-08-22

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和缴纳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