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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0342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03-31 |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 | 主题词: |
|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2021-03-12 |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共壶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年来,我局始终把税收法治作为各项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推进,逐步建立起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的依法行政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全体税务干部执法素质和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为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法治建设融会贯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保证。法治税收建设过程中,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税收执法合规有序。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分管领导主抓主管,各相关部门具体推进,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组织、各方协调、持续推进。具体工作开展中,我局一方面严格落实总局关于行政审批类事项规定,严格按规定做好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杜绝违规或变相增加审批事项的情形,对需纳税人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的办理时限、资料清单、办理流程等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途径积极主动向纳税人予以公示,确保各项审批事项办理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另一方面,我局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设,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企业欠税信息96条、一般行政处罚信息14条、非正常户信息79条等相关涉税信息,配合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确保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为提升我局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质量,2020年工作中我局从落实集体审议、强化日常执法审查方面不断发力。一方面,我局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要求,通过集体审议、集体决策,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执法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日常执法中严格落实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审查分开实施规定,对以县局作出执法决定的税务处罚案件,县局法制部门严格开展审核,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合规,程序得当。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局重点从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和坚持集体决策的方式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单位公职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发挥了其在税收执法合法性审查的作用,保障税收执法工作的合法合规、有理有据。二是做好日常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对发现程序、数额、方式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告知和纠正。对需县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处罚前需将相关调查资料提交县局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作出,确保执法行为的决定合法、程序合规;三是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按周召开单位内部工作会议,对事关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内部运行等方面的工作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群策群力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民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通过强化税收执法裁量权管理、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等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具体为:一是严格落实《山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照违法行为、裁量介次、适用条件等规定严格审慎执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相关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三是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公开,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我局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县局及各管理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同时,对我局从事税收执法人员共计86人进行了公示。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我局通过加强内控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方面充分发挥我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在强化内部控制、监督税收执法、严抓追究问责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加强内控工作建设的方式做好我局权力制约和监督作用;另一方面通过优化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对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同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最后,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我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信息表中,详细载明了对税务行政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广大群众通过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建立了畅通便捷的纳税人监督通道,确保税收执法权的审慎运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我局通过畅通权益申诉渠道和坚持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两方面做好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工作。一是畅通纳税人权益申诉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等方式向纳税人公示12366投诉热线、纳税服务热线,方便纳税人对涉税权益事项的投诉举报,引导纳税人合法有序维权,解决涉税权益申诉的堵点问题;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设,我局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设,完善内部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设。一是通过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山西税务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从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方面,公示了我局各项权力和责任事项、依据、程序等内容,基本实现了税务行政执法事项的全公开;二是加强窗口公示制度。办税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的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采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大厅工作人员部门、姓名、职务、办理流程和资料清单等信息。同时,县局机关各部门也制作了统一的工作牌,明确其部门、姓名、职务等一系列内容,方便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公开、及时和有效地办理。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始终把提升干部法治观念,增强税收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大而长远的任务来抓。2020年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对全体干部的税收法治教育,举办了多次形式多样的学法课堂,通过对宪法、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规范等税收执法文件的宣传培训,使得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我局坚持党建和税收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利用“两学一做”系列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相关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切实做到党对税收法治的全面领导。最后,我局注重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以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入企服务等活动为契机,通过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举办多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和政策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了依法治税的理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一贯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勇于担当的执法队伍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征管能力提升的关键。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思维,通过典型案例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2020年中,我局就《监守自盗的90后税收助征员》、《关于安徽省怀远县违反税收政策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的督察情况通报》等通报案例,通过专题会议、工作例会等形式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时刻扎紧税收法治的思想牢笼,坚决遏制各种违法乱纪思想苗头的产生。二是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及时向各业务部门发放《山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纳税服务规范、征收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规开展相关执法行为。同时,我局注重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通过税收执法程序、处罚裁量、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确保各项执法行为的有效开展。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20年法治税收工作建设中,我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对依法行政领导体制的各项要求。我局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切实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带头落实依法治税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凸显依法行政工作的全局性特征,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工作新格局。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治税收建设工作中作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就,对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从工作实际来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因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不深入的原因,加之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方式和做法的桎梏,部分干部在行政执法方面一直处于不主动、不积极的状态,对开展依法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不够高,积极性主动性不强,自觉学法用法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同时,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人才在税收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就公职律师而言,公职律师是兼职称号,并非专门岗位,在做好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和完成本职工作上必然存在一定的冲突,且相关合法性审查工作也会对公职律师造成本职工作以外的压力。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存在一定的义务性审查,对相关审查工作并未由专门的津补贴,在调动公职律师积极性方面缺乏力度。此外,公职律师的合法性审查缺乏效力,对不合法、不合规行为并不能“一票否决”或责令加以补正,审查的权威性欠缺;而法律顾问作为单位外聘法律人才,难以深入参与到单位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活动中,仅能对单位重大事项合法性予以审查,发挥效力较为有限。
三、2020年度主要负责人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好履行自身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核心作用,为本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注重对干部法治意识的督促和培养,通过县局工作例会上等渠道,反复强调在税收执法中应将法律作为执法工作的依据和准绳,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始终坚守一名党员干部的底线和红线,坚持好人民公仆的初心。具体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表率,在贯彻执行总局、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局的各项重大改革工作中,始终坚持亲自过问、重点督导、多方协调的工作原则,依照上级要求合规合理、平稳圆满的完成了推进增值税改革、部分行业留抵退税、增值税发票风险排查、脱贫攻坚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达到了以工作督导促进税收执法质量提升、以严明工作纪律促进依法治税的效果。主要工作成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根据县政府和市局工作安排,开展了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工作,着力以规范税收执法、促进权力公开度和执法透明、提升党员干部税收法治理念等方面为抓手,促进全局税收法治建设的巩固与提升。2020年工作中,在县局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局重点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各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为县局各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奠定基础。
(二)坚定不移做好普法责任制落实
2020年度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税收普法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在当前税收改革工作力度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背景下,给税收普法工作带来的挑战尤其大。县局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全体税务干部必须紧跟党中央、国务院步伐,将政策宣传做好、做到位,将一个个大礼包真正送到纳税人手中,让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千家万户。我局结合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费优惠等专项政策宣传,深入企业进行政策辅导和答疑解惑,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税收普法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将各项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到位。
在普法工作中我局也建立起了重大税收政策普法和日常税收普法相结合的普法责任制。具体为:重大税收政策普法工作由县局成立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集全局之力做到政策的宣传辅导和执行落地;日常普法工作则是法制股和办公室为主办,县局各部门、分局协办的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和宣传部门主体作用。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按照《“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2020年度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依法治税的推进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山西税务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我局执法事项、办理主体、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方面的内容,实现了税收执法的公开透明;二是坚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规定,由县局法制股牵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编制了县局权责清单,以促进局各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三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依托县局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工作机制,为税收执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继续做好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四)贯彻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保障各项重大决策和税收执法的合法性方面有着突出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我局继续做好法律顾问的聘任和公职律师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税收执法工作中的作用,着力提升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目前,我局有聘任了法律顾问一名,拥有单位内部公职律师一名,在提升税收执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局注重在业务一线中对现有公职律师的锻炼,通过在负责大企业方面业务工作,使其在专业性、复杂性更高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能力的同时,也获得了锻炼和提升。
四、下一步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规划
(一)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让广大税务干部认识和理解依法治税、税收法治工作开展的意义和作用,提高执法人员审慎执法意识和能力,促进执法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从合理设置权责、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点,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同时,坚持执法过错追究问责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水平和质量,提升税收执法质效。
(三)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人才的力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的作用,为单位重大执法行为提供专业法律支撑,避免重大决策法律风险的产生。同时,积极探索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作用,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五、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法治建设必须着力激发全社会懂法、守法、用法的内生动力,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学法,各类执法主体审慎规范执法,一切事务的处理主动用法,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起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立法治宣传和培训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多层次、全方面、广维度的法律宣传和辅导培训,才能实现全法治氛围巩固和提升。
(二)充分发掘法治建设责任主体的力量。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动员各领域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主体的力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切实化解执法过程中潜在的主客体矛盾,营造气氛浓郁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科学性和民主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各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前,一方面要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另一方面需充分倾听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获得民众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