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现对壶关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住建、农业等领域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集中公示(见附件)。
附件:1.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pdf
2.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pdf
3.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pdf
4. 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pdf
5. 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pdf
6.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
7. 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pdf
8.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