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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8493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1-11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农业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5-11-11

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农业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切实规范农业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农业领域行政执法质量,根据省、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壶关县农业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乱收费问题。擅自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2.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罚款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3.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的主体和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按规定公开检查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4.乱查封问题。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不按规定公开查封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5.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职权和管辖范围,违规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6.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评考核结果与案件数量或罚款收入挂钩;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7.其他问题。执法标准过于模糊、存在冲突,执法要求不统一、差异大,任意适用裁量权,选择性执法,加重企业负担;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专项监督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来信地址:壶关县南城街63号壶关县司法局收,邮编047300,联系电话0355-8770148。

信件封面请注明“农业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2.电子邮箱:hgxsfjyfxzg@163.com。

四、有关要求

1.为保证问题线索征集质量,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将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知悉范围。

2.反映问题线索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以下举报不予受理:

(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

(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

(3)投诉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

(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

(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4.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和专门研究,切实加强专项执法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