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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792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6-05-18 |
| 发文机关:壶关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司法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时间:2026-05-18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检查有关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壶关县司法局立足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
壶关县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及其执业人员。
三、检查时间
1.每半年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开展监督检查。
2.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四、检查事项
(一)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办公场地安全生产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包括人员管理、执业管理、收费与财务情况、投诉处理等落实情况);律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案发票缺失、文书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案卷是否及时归档等情况);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包括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办公场地安全生产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包括人员管理、执业管理、收费与财务管理情况、投诉处理等落实情况);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案发票缺失、文书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案卷是否及时归档等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公证处及其公证员: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日常执业活动和恪守职业道德和遵守执业纪律情况;业务开展和公证质量情况;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人员管理、执业管理、收费管理、投诉处理、档案管理等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检查依据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六、检查方式
(一)现场实地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从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及其执业人员中随机抽取检查。
(三)年度检查考核。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对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及其执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标准。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将监督检查作为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
(二)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效果。
(三)总结经验,提高成效。深入挖掘日常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法律服务行业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