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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7108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3-29
发文机关壶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题词
标题关于开展三类重点场所检查的公告
主题分类 成文时间2024-03-20

关于开展三类重点场所检查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英才学校和江西新余“1·24”临街商铺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壶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行动。

一、三类场所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检查发现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必须依法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符合查封条件的必须依法临时查封,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此类问题的,严格查清责任,必须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消防部门可以结合本地“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比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隐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