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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2958 | |
| 发文字号:壶安发〔2026〕2号 | 发布日期:2026-01-30 |
| 发文机关:壶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县政府领导挂牌尾矿库包保责任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 | 成文时间:2026-01-22 |
石坡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尾矿库企业: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非煤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长治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尾矿库领导包保责任制,现将县政府领导挂牌尾矿库包保责任人进行明确。
县政府包保领导要定期深入包保尾矿库现场开展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尾矿库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壶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