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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39291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字﹝2018﹞5号 | 发布日期:2018-02-08 |
发文机关:壶关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春节元宵节 旅游安全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商贸旅游 | 成文时间:2018-02-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县旅游安全、文明有序,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
“两节”期间是旅游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我县旅游安全工作形势,针对旅游工作的特点,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安全措施到位,严防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辖区内安全管理,分管领导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督导检查。要统筹发挥旅游联席会议、安全生产监管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措施
“两节”期间是冬季客流高峰,加之气候变化多端,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各有关单位必须明确责任,履职尽责,强化措施,严加监管,全面抓好“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统一负责“两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的行业监管职责;各涉旅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对公开举办的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审批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把应急预案作为审批必备要件,督促指导主办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安全风险评估;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专项预案。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和村委会要严密监控、逐级了解、全面掌握辖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及时向上级政府报送有关情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对预案,切实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管控,做好预警预防。
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经营者要联合惩戒,并记入诚信记录,通过县电视台、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曝光;对在旅游安全管理上为官不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凡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分析排查安全隐患点、风险点,进一步加大安全排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治理,确保各类旅游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坚决防范旅游重特大事故发生。旅游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杜绝超范围经营,规范旅游产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提高出境游团队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旅游、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文化、文物、宗教、国土资源、体育等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所辖城市公园、宗教古建等各类景区安全管理,强化源头治理,组织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核定所辖景区游客接待的最大承载量,科学有效控制游客流量。公安部门要重点加强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监管和检查;配合做好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秩序维护和客流疏导;查处互联网上提供旅游服务的无资质“黑网站”。交通运管部门要重点加强旅游客车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检测和司机教育培训,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加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景区交通工具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防、森林防火部门要重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国土部门要重点加强景区地质灾害监测,检查完善旅游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撤离路线和避险区域。商务、文化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饭店、娱乐、演艺等场所的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指导企业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体育部门要重点加强体育场馆、大型体育赛事、涉旅体育经营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的安全检查;宗教部门要重点加强大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燃香标准和宗教活动管理法规。各地、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巡查值守、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现场督导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四、开展联动执法,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旅游安全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壶关县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的通知》(壶政办发[2017]2号)确定的责任分工,加强协调合作,开展联动执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宗教、住建、公安、文物、工商、旅游等部门要严肃惩治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假冒宗教人员诱骗游客财物、旅游景区超容量接待游客等旅游景区市场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旅游、交通运营、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非法经营旅游客运、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等非法经营行为;旅游、工商等部门要坚决治理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导游私自承揽业务、串通相关单位诈骗游客拿回扣、小费等旅行社和导游市场问题;物价、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肃查处景区门票违规定价、旅游项目强行收费、旅游宾馆饭店价格欺诈及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全天候受理游客投诉,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妥善处理节日期间的旅游纠纷,切实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五、完善应急预案,着力加强旅游安全应急响应
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储备实力。要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救援,充分利用公安等救援力量以及专业化救援队伍为旅游救援服务,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政府(0355-8778345)和旅游部门(0355-5520886)上报相关信息,电话报告力争20分钟,书面报告力争40分钟,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六、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旅游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旅游部门要利用旅游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及旅游景区客流、车流相关信息,做好预警警示工作;督导旅行社落实好对游客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的责任,加强文明宣传。气象、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天气、地质灾害和环境的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和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饭店等游客聚集场所要加强旅游安全宣传、警示、告知。电视台、新闻中心等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游客安全文明旅游,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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