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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9434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8-21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污染治理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成文时间:2018-08-13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我县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引导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交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从2018年8月底前我县县城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的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五、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交通、公安、环保、市场和质量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六、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公安交警监督服务热线(96122)、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12369)对专项行动和违法车辆进行监督举报。
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及时向县政府了解相关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壶关做出应有的贡献。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