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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1423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0〕27号 | 发布日期:2020-10-22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 普查工作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成文时间:2020-10-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任务、对象和类型
(一)普查任务。包括: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二)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县城社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三)普查类型。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组织准备阶段,主要是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区划阶段,主要是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县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非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区域本单位各项普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经费保障。本次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各乡镇(办事处)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县级财政负责县本级普查工作相关支出。
(二)强化协调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立健全我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我县普查系列成果。
(三)强化工作纪律。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本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壶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壶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秦元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兵 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郭四清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君平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宏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李龙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张世兵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雷学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凤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红卫 县水利局局长
王世英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建宏 县民政局局长
李富增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李国祥 县教育局局长
张斌君 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局长
仇建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志毅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闫晓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宋 波 县林业局负责人
牛文斌 县统计局局长
王宏芳 县商务中心主任
杨少波 县科协主席
陈宇斌 县气象局局长
李志芳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新闻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