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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0502 | |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20﹞ 11 号 | 发布日期:2020-05-21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2020年 壶关 行动方案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2020年壶关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成文时间:2020-05-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2020年壶关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2020年壶关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和省、市加快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总体要求,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20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2020年长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28号)精神,结合我县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为主要抓手,以提升全县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就业收入水平和就业市场份额为主要目标,以打造“壶关技工”、“壶关家政”、“壶关务工”等特色技能劳务品牌为重点内容,2020年开展技能培训5300人左右,培训就业率达到2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以产业转型发展为导向,对各类企业职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
1.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制药等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培育一批“壶关机加工”、“壶关机电工”、“壶关药工”等熟练技术工人,年内培训800人次。(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实施光电产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全市半导体光电产业链、技术链和服务链,积极开展半导体光电、LED等新技术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全县劳动力充分就业,塑造做大“壶关电子技工”品牌,年内培训400人次。(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实施招商引资项目提前培训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我县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对接项目需求,提前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实现技能劳动者储备充足,年内培训240人次。(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招商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壶关经济开发区)
4.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电子商务、网约配送、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医护服务、康养健身、美容美发、厨师餐饮、旅游服务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岗位适应和职业转换能力,做强“壶关家政”劳务品牌,年内培训1600人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商务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妇联)
5.实施建设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建筑工人分级分类培训、全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开展智能建筑等新产业培训和具有建设行业特点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壶关挖掘机”劳务品牌,年内培训800人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加强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素质,年内培训700人次。(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以技能就业增收为导向,对各类劳动者群体实施就业技能提升行动
7.实施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对接打造劳务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年内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200人次、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150人次、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两后生)100人次、退役军人50人次、残疾人50人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8.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行动。充分了解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劳动能力状况和培训就业意愿,利用“订单式”培训、“菜单式”培训、以工代训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发“中药材种植”、“水乡一桌菜”等培训项目,推动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愿培尽培,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年内培训2800人次。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
9.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提升行动。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新型农民培育基地和农业农村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级职业农民,年内培训1250人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实施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加强特种作业、消防设施、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等城市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年内培训300人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实施大众创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开业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培训,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培训后创业帮扶服务,年内培训200人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
12.实施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技能提升行动。对戒毒康复人员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匠精神、法律知识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年内培训150人次。(县禁毒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实施“就业联盟”组织化劳务输出技能提升行动。坚持“标准化培训、规模化输出、全程化服务”,依托市人社局对接山东威海、辽宁葫芦岛、江苏苏州、南通等20个省市建立的“就业联盟”,对接市场需求,开展航空地勤、高铁乘务、安保服务等订单式技能培训, 组织各类技能劳动者转移输出培训就业800人次,开展对日劳务输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以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导向,开展各类竞赛交流和技术研修活动
14.实施“壶关好手艺”技能提升行动。针对全县地域特色鲜明、历史积淀深厚、具有较高艺术和经济价值且能带动就业创业的刺绣编织、雕刻剪纸、烙艺贴画、陶器制作、民俗道具(饰品)制作、文化创意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民间“好手艺”技能项目,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工艺技能人才,年内培训240人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5.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行动。紧密结合全县产业技能人才实际,鼓励各行业各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开展全县技能大赛初赛技术比武,主动参加第三届长治技能大赛活动,以活动带培训、以竞赛促实践、以竞赛促创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措施
(一)扩大培训供给规模。鼓励企业主动承担主体作用,首批确定6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取证补贴。鼓励职业院校发挥基础作用,积极面向社会承担技能提升培训任务。以公开招投标方式优选一批社会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普惠性培训,民办职业培训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二)优化职业培训工种。坚持产业转型导向,坚持市场急需紧缺导向,坚持就业增收导向,突出企业用工需求和群众培训意愿,确定基础培训工种,开设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产业、新职业培训工种,加强培训工种的多样性、精准性和全面性,提升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就业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招商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三)创新职业培训模式。支持企业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 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培训,贫困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务工以工代训的方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四)制定培训标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山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培训职业(工种)及相应技能等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尚未确定职业标准的培训项目,可参照其相近职业标准开展培训,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研究制定一批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培训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提升职业培训成效。建立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培训质量监管,以考证持证为基本指标,以就业率和增收率为校验标准,推动提升培训成效。(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承担培训任务部门)
(六)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企业组织职工培训,按照每人300元给予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补贴性培训,按规定取得相应证书,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参加补贴性培训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参加,培训补贴不超过1000元。企业或培训机构免费组织企业职工、培训学员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从2019年7月1日取得证书开始算起),按照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150元、初级工每人300元、高级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对应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承担培训任务部门)
(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上级下拨技能提升资金专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对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也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八)严格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把好资金使用各环节,定期向社会公开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共享,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并禁止其再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按照“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全程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苏建红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兵、县人社局局长秦志华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工信、卫健、交通、住建、文旅、农村农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和扶贫、残联、妇联、团委、商务、招商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常平办事处常务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秦志华兼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对应成立专门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实施,实现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县人社局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抓好督促落实。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信、住建、司法、文旅、卫健、教育、民政、应急管理、农业农村、退役军人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支持鼓励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强化服务管理。实施清单管理,公布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全县劳动力按需选择。运用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全面推行职业培训电子证书,实现培训评价信息和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实施全劳动周期培训就业一体化管理服务。
(四)加强舆论宣传。制定“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专题宣传方案,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提高群众提升技能参与度。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政策措施,加强激励表彰,营造技能增收、技能就业、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1.壶关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2020年壶关行动目标任务指导性计划分配表
附件1
壶关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建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兵 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秦志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世兵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君平 县财政局局长
李国祥 县教育局局长
王世英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富增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仇建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凤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雷学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 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江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四清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志毅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旭峰 县公安局政委
冯海岗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红艳 县妇联主席
马海军 团县委书记
张 昱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宏芳 县商务中心主任
苏军芳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牛清强 县招商中心主任
赵 红 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
郭文君 县农技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常平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秦志华兼任。